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名誉会员)和单位会员。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本会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生会员:医药及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普通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工作者;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三)高级会员: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科技工作者与管理者;
(四)单位会员:从事药学科研、生产、经营、教学、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五)名誉会员:对药学及相关学科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国内专家;积极参与或协助本会组织学术活动的著名外籍专家和港澳台专家。
二、本会会员入会程序
(一) 学生会员:申请人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学生会员申请表,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学生会员证书。学生会员从学校毕业后并达到会员的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成为普通会员或高级会员。
(二)普通会员:申请人向本会或本人会所在地的地方药学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会员申请表,由本会或地方药学会依据会员条件审核,报本会备案,颁发本会会员证书;
(三) 高级会员:申请人直接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高级会员申请表,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高级会员证书;
(四) 单位会员:经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后,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五) 名誉会员:经常务理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填写名誉会员申请表,报理事会备案,颁发本会名誉会员证书;其中,外籍和港澳台名誉会员须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备案。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
权利: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享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学生会员、名誉会员);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学术活动;优惠取得本会主办期刊和有关学术资料。
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赋予任务,参加本会活动;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倡导求实诚信学风,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支持本会事业发展,维护本会合法权益;按期缴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会员退会应按照入会审批权限,书面告知入会申请的地方药学会或本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经提示仍无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或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除名。
(一) 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 违反本会规章制度,对本会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者;
(三) 严重违犯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者。